400-805-8788
15963015397
2abcaa08306752e7228e64a9b72e4dd
ce2dcb89ad0e27186398e0b42355a18
f2370002efc08a63a57c71c3c5cc78c

新版GB 276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更新,有哪些重要变化?

时间 :2022-12-15 作者 :山东博思通检测 来源: 浏览 : 分类 :食品药品检测
例如,三鲜味的复合调味料常常会添加海带盐渍裙带菜虾米虾皮等藻类及其制品或水产动物及其制品,菌汤味的产品会添加食用菌及其制品,而藻类食用菌水产动物对砷有特殊富集性,且其中多数是毒性较低的有机砷

GB 2762更新,您关注的产品污染物限量是否发生了变化?

生姜、海蟹、虾蛄,高风险项目限量有变!

肉制品、饮料类、油脂及其制品,限量变严格 !

干制蔬菜、水果干类、银耳干制品、木耳干制品,限量折算原则有变!

2022年7月28日,国家卫健委、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正式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该标准将于2023年6月30日实施。BST将GB 2762-2022与GB 2762-2017做了详细比对,进行详细解析,下面我们一起了解下吧!

重点变化分析

2022版标准多个指标限量发生了变化,具体变化汇总如下:(文末查看汇总表)

1. 铅:34个类别指标变严格,5个类别指标变宽松;

2. 镉:5个类别指标变严格,8个类别指标变宽松;

3. 汞:7个类别指标变宽松;

4.  砷:1个类别指标变严格,7个类别指标变宽松;

5. 苯并[a]芘:1个类别指标变严格;

6. 多氯联苯:2个类别指标变严格;

7. 3-氯-1,2-丙二醇:1个类别指标变严格;

有五点变化值得重视

#01水产动物及其制品—多氯联苯限量变严格25倍

限量变化:

1.水产动物及其制品:0.5 mg/kg→20 μg/kg

2.水产动物油脂:新增限量200 μg/kg

#02谷物及其制品—苯并[a]芘限量变严格

限量变化:

稻谷、糙米、大米(粉)、小麦、小麦粉、玉米、玉米粉、玉米糁(渣):5.0 μg/kg→2.0 μg/kg

#03复合调味料—总砷限量改为无机砷

复合调味料基于口味需求常常包括多种食品原料。例如,三鲜味的复合调味料常常会添加海带、盐渍裙带菜、虾米、虾皮等藻类及其制品或水产动物及其制品,菌汤味的产品会添加食用菌及其制品,而藻类、食用菌、水产动物对砷有特殊富集性,且其中多数是毒性较低的有机砷。添加少量易富集砷的原料即可导致复合调味料的总砷含量超出一般调味品的限量要求。在保障消费者健康的前提下,为避免因个别配料带入低风险有机砷影响终产品总砷含量,GB 2762-2022将复合调味料的总砷限量改为无机砷,限量值由0.5 mg/kg改为0.1 mg/kg。藻类调味品在食品类别上应归属于复合调味料,因此删除原标准中“藻类调味品除外”的注释。

#04生姜—铅限量变宽松

生姜铅限量变宽松,由0.1 mg/kg调整为0.2 mg/kg。近两年市场监管部门抽检中生姜呈现较高风险,铅不合格是主要原因。全国21个省、市[1]官方发布的抽检数据,生姜铅检出值位于0.1~0.2 mg/kg区间占总不合格20%(27/137)。参考该数据,标准调整后或可降低20%的不合格率,该调整基于“参照CAC可合理达到的最低原则”,人性化地减少种植土壤污染对生姜种养殖及销售的影响。

#05海蟹、虾蛄—镉限量变宽松

海蟹、虾蛄镉限量变宽松,由0.5 mg/kg调整为3.0 mg/kg。全国 21 个省、市[1]抽检不合格数据显示,2021年抽检中海蟹镉(以Cd计)不合格共325批次,其中检出值位于0.5~3.0 mg/kg共308批次;参考该数据,海蟹镉限量变宽松后或可降低约95%(308/325)的不合格率。虾蛄镉(以Cd计)不合格共100批次,其中检出值位于0.5~3.0 mg/kg共93批次;参考该数据,虾蛄镉限量变宽松后或可降低93%(93/100)的不合格率。

其他变化

1. 锡:修改注释,仅限于采用镀锡薄钢板容器包装的食品检测

2. 术语和定义:删除了“可食用部分”定义的两个注释。

3. 检测方法:明确了包装饮用水中铅、镉、汞、砷、亚硝酸盐、硝酸盐的检测方法指引:按GB 8538规定的方法测定。

4. 液态婴幼儿配方食品的折算比例要求:婴幼儿配方食品污染物限量 “以固态产品计”,液态婴幼儿配方食品根据8:1的比例折算其限量。

BST温馨提示

1、GB 2762-2022将于2023年6月30日实施,在标准实施后生产的产品应满足新标准要求,针对限量要求变严格的产品,相关生产企业应当及时关注生产过程中污染物的风险防控,采取措施降低食品中污染物水平。

2、肉类干制品、干制水产品、干制食用菌等目前暂无限量值的干制品中污染物限量应以相应新鲜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结合其脱水率或浓缩率折算,企业送检时需提供脱水率或浓缩率

3、木耳、银耳及其制品主要以干品形式在市场流通,标准以干重计的形式规定此类食品污染物限量值,企业送检时需加测水分